1.讀者借閱的圖書逾期,將暫停借閱權限(包括借閱、續借、預約),歸還逾期圖書後自動恢復借閱功能。
2.預約提醒系統“預約提醒”是指當壹本書在借閱後被預約時,圖書館會發送預約提醒通知,提醒讀者在規定時間內還書。
(1)預約借閱圖書時,圖書持有者會收到壹封電子郵件“圖書預約提醒通知”,通知讀者新的到期日期。圖書持有人還可以在OPAC查詢個人借款信息,借款清單中的到期日壹欄有“原到期日”和“催款後到期日”的信息。
(2)收到《圖書預約提醒通知書》的讀者應及時還書,否則從“提醒後到期日”起停止借閱權限(包括借閱、續借、預約)。
(3)當訂閱者取消預訂請求時,系統會通過郵件發送“圖書預訂提醒取消通知”,告知被提醒的圖書已恢復到原到期日。
(4)當借閱圖書被預約時,系統將重新計算到期日。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577條規定,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