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國農業銀行成立於1951。總部位於北京建國門內大街69號。是中央管理的大型國有銀行,國家副部級單位。
2.中國農業銀行是中國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提供公司銀行和零售銀行的各種產品和服務,還開展金融市場業務和資產管理業務。其業務範圍還涵蓋投資銀行、基金管理、融資租賃、人壽保險等領域。
三。公司規模
中國農業銀行通過遍布全球的24,064家分支機構、30,089臺ATM和65,438+065,438+0765,438+0家海外代理行,以最廣泛的網絡體系和領先的信息技術優勢,為全球超過3.5億客戶提供便捷、高效、優質的金融服務。
四:中國農業銀行共有23,466,5438+0家分支機構,包括總行、32家壹級分行、5家直屬分行、365,438+06家二級分行、3,479家壹級分行、65,438+09,573家基層營業機構和55家其他機構。海外分行包括3家海外分行和4家海外代表處。主要控股子公司包括6家境內控股子公司和3家境外控股子公司。
動詞 (verb的縮寫)銀行業
中國農業銀行的分支機構遍布全國,成為中國分支機構最多、業務範圍最廣的大型現代化商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的業務領域已從最初的農業信貸和結算業務發展到品種齊全,本外幣相結合,能辦理各類國際國內金融業務。
六:主要包括:存款服務/綜合貸款服務/外匯融資/人民幣融資/代客境外融資/銀行卡/匯款結匯/保管箱租賃支付服務/境外金融服務/電子銀行服務/私人銀行/融資業務/境內支付結算/國際結算/基金相關業務/公司金融服務/金融機構服務。
七、股東大會
根據《中國農業銀行章程》,股東大會是中國農業銀行的權力機構,其主要職責包括但不限於:決定中國農業銀行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選舉、更換和罷免董事、外部監事和股東代表監事;決定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審議批準董事會報告和監事會工作報告;
八。對中國農業銀行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合並、分立、解散、清算或變更公司形式、發行公司債券或其他證券、上市和回購股份的方案作出決議;對修改中國農業銀行章程作出決議;審議通過了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議事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