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名人名言大全網 - 端午節短信 - 債權轉讓公告和追債聯合公告是什麽意思?

債權轉讓公告和追債聯合公告是什麽意思?

1.銀行不良資產的轉讓本質上是契約權利的轉讓。

2.聯合公告是資產管理公司送達債權轉讓通知書中斷訴訟時效的壹種手段。

3.采用聯合公告的方式,是指債權轉讓人和受讓人同時向債務人和擔保人送達通知。

法律規定,債權轉讓需要通知債務人,因為可以使債務人向新的債權人履行債務。未通知債務人的,債務人向原債權人履行債務,債權人接受,債務人的履行仍具有債務消滅的效力。《合同法》沒有規定通知的形式,所以任何能到達債務人的通知都是可以的,但是如果通知是以書面或者公證的方式送達債務人,那麽發生糾紛時舉證的難度會小很多。原債權人與新債權人沒有強關系或者其他任何關系的,證明其已經將債權讓與債務人,債務人知道的,發生通知的效力。根據舉證責任分配規則,證明某壹事實存在比證明其不存在簡單,因此主張該事實存在的壹方承擔舉證責任,另壹方的否認並不免除新債權人的舉證通知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