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預選號牌號碼不合法;
2.有買賣交通違法記分行為的;
3.在辦理滿分教育、應試教育、學法減分、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等方面存在弄虛作假、冒名頂替的情況;
4.號牌預選成功,但未在規定期限內確認號牌;
5、辦理補證業務,選擇郵寄方式但被拒,或選擇自收方式但超過壹個月未自收;
6.未按時在車管所辦理轉移登記業務,導致機動車轉移申請壹年內被撤回兩次以上的;
7、已預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但兩次以上未按時進行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的;
8.有三次以上挪車的惡意應用;
9.有上傳色情等低俗照片、視頻或在網商中故意裸露身體等不文明行為;
10,其他違反相關規定辦理業務的情況。有上述第壹項至第三項規定情形之壹的,3年內不得通過互聯網服務平臺或自助機具辦理公安交管業務;第四種情況,2年內不得通過互聯網服務平臺辦理預選車牌號業務;有第五條至第十條情形之壹的,1年內不得通過互聯網服務平臺辦理相關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