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學的網格劃分:按照壹定的原則劃分地理區域,形成多個網格,明確每個網格的管理範圍和責任主體。
2.配備力量:每個網格配備相應的管理、服務人員和誌願者,保證網格內社會管理和服務的順利開展。
3.運用現代信息技術:運用互聯網、物聯網、雲計算等現代信息技術,建立社會服務管理信息平臺,實現信息共享和實時更新。
4.完善督導評估制度:通過定期檢查、評估等手段,對網格內社會管理和服務工作進行督導評估,確保工作質量和效果。
5.建立網格化社會服務管理模式:將人、地、事、物、組織等要素納入網格化管理,實現全覆蓋、動態化、精細化的社會服務管理。
6.加強黨的領導:在黨的領導下,發揮基層組織作用,促進網格化社會治理與基層自治有效銜接。
總之,網格化社會治理是以地域劃分為基礎,以信息技術為支撐,以提高社會治理效率和質量,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目標,全方位、動態化、精細化的社會服務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