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約離婚登記的流程如下:進入婚姻登記網上預約平臺,根據顯示的信息選擇所需的預約服務;按照提示,填寫相應信息,完成預約;預約完成後,可以查詢、評估、取消預約;網上預約需要提前兩個工作日,受理日期在30個工作日內。進入申請預約詳細信息頁面。按照提示步驟填寫相關信息,選擇網點時間。然後確認預約獲取申請受理回執號。然後返回預約服務,點擊離婚登記,預約進入詳情頁面。按照提示完成預約即可。現在隨著互聯網技術的發展,離婚登記也可以在互聯網平臺上進行。首先,進入婚姻登記網上預約平臺,選擇需要辦理的預約服務。然後按照提示,填寫相應信息,完成預約。需要註意的是,網上預訂需要提前兩個工作日申請。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辦理離婚登記時,應提供以下證件:
1,戶口本,身份證;
2.結婚證;
3.雙方簽署的離婚協議;
4、離婚登記照片,各2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協議離婚的具體材料和程序如下:
(壹)當事人提交的文件和證明材料;
(二)婚姻登記員查驗相應的證件和證明材料;
(3)婚姻登記員向當事人說明婚姻法中登記離婚的條件;
(四)婚姻登記員詢問當事人離婚意願和離婚協議的內容;
(5)雙方自願離婚,並就子女撫養、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協議的,雙方應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並在見證人面前簽字;
(6)夫妻雙方親自簽署離婚協議;婚姻登記官是宣誓的見證人。協議壹份為夫妻雙方,壹份在婚姻登記處備案;
(七)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文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和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表和離婚證;
(8)發放離婚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七十六條夫妻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的協商壹致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