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已經購買了小區車位,在發現車位被占用後,要先聯系車主,讓他把車挪走。如果協商不成,可以聯系物管等管理人員進行協商。如果在壹定期限內無法聯系到違法停車車主,當事人可以對車主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其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此外,小區物業也有責任和義務保證其停車位能夠滿足停車要求。如果他們沒有盡到責任,也要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法律基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條的保護:所有權人無權占有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權利人可以請求返還原物,“他人不得侵占或者擅自占用”。
第二百七十五條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權屬,由當事人通過買賣、贈與或者租賃的方式約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有下列尋釁滋事、破壞社會秩序行為之壹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壹)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二)追逐、攔截、侮辱或者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三)敲詐勒索或者任意損毀、侵占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四)在公共場所,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