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警違法攔拖車的處理方式是向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繳納罰款,取得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停放和臨時停車的,交通警察可以將機動車拖至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和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給予口頭警告,責令其立即駛離。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207條
國家的、集體的、私人的財產權和其他權利人的財產權同樣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
第212條
登記機關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壹)審查申請人提供的權屬證明及其他必要材料;
(二)詢問申請人有關登記事項;
(三)如實、及時登記相關事項;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申請登記的不動產有關信息需要進壹步證明的,登記機構可以要求申請人補充材料,必要時可以實地查看。
二、什麽情況下會被拖走?
1,事故無法現場處理或車輛需要鑒定;
2.車輛無人看管,妨礙交通;
3.碰撞導致無法駕駛;
4.司機涉嫌酒駕;
5.無證駕駛;
6、無法當場提供強制保險憑證或車輛檢驗證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