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規定:
1,連續曠工三天或三個月內曠工四天屬於自行離職。想走可以連續三天不上班。
2.三天後收到富士康的短信,然後直接去了人力資源辦公室。
3.收到回執後,請認真填寫信息,並按要求將靜電服、靜電手環等物品全部退回。工資照常發放。
辦理離職手續的流程1。離職員工將離職申請表提交給部門主管簽字。部門主管以上的職位需要總經理簽字。
2.員工的工作證、員工手冊、工作服、辦公用品由員工所屬部門的助理向員工收回,確認無誤後由助理簽字。
3.財務部會檢查離職員工和公司是否有財務欠款(包括借的物品和出差報銷)。如有欠款,當場償還,如無欠款,財務部在離職單上簽字確認。
4.離職員工在離職表上獲得所有要求的簽名後,人事行政部將向員工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5、人事行政部門安排人員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終止和解除勞動關系備案;憑備案審核意見,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終止職工社會保險關系;同時封存離職員工的公積金。離職員工如需轉移公積金,人事行政部根據其提供的新賬戶進行轉移,如需提取,由員工自行辦理。
6.人事行政部門應當自職工終止勞動關系之日起十五日內,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待遇審核手續。
7.人事行政部將對離職員工的檔案進行再次歸檔,同時結清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