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時候,信息必須準確傳達,在這種時候,面對面的交談會更好。然而,這並不總是必要或可行的。很多時候我們不得不與遠方的人交流。去見他們既費錢又費時。在這些情況下,其他形式的通信,尤其是電子通信,更為合適。此外,信件和電子郵件讓我們有壹個交流的記錄。如果以後出現任何爭議,可以參考這壹點。最後,這些通信類型允許我們在方便的時候發送消息。我們不必配合另壹個人的時間表。
總之,信件、電子郵件和電話是比面對面交談更有效的溝通方式。它們讓我們節省時間和金錢。在當今世界,我認為這些都是需要考慮的重要因素。因此,我認為這些溝通方式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