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全面檢查”:《實施意見》規定的重點人群(即應全面檢查的人群)包括:密切接觸者、境外入境人員、發熱門診患者、新住院患者及其陪護人員、醫療機構工作人員、口岸檢疫和邊防檢查人員、監獄工作人員、社會福利養老機構工作人員。
例如,北京市近日明確,自5月30日起,凡去過新發地市場或與市場銷售人員有密切接觸者,應主動向社區或單位報告,並主動到社區安排的相關機構或場所進行核酸篩查和入戶觀察。“應查盡查,願查盡查”是目前北京防控疫情的重要目標,最近頻頻出現在各種媒體上。
擴展數據:
檢測機構應當及時將檢測結果通知檢測對象。對檢測結果為陽性者,進行網絡直報、流行病學調查、疫情處置等。均有要求,社會檢測機構應及時將核酸檢測結果呈陽性者的信息上報縣(區)疾控機構。
對確診患者立即按規定轉運至定點醫療機構,對無癥狀感染者按規定進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觀察期內如有臨床表現,應及時轉運至定點醫療機構,確診後及時糾正。各地以縣(區)為單位,合理設置隔離點,做到應隔離、應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