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國防教育日)上午11: 35至11: 58拉響防空警報。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在本市試鳴防空警報的通知
胡夫發[2019]第17號
為進壹步增強市民的國防民防意識,檢驗本市防空警報設施的完好率和鳴放防空警報的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和《上海市防空警報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定於今年9月21日(國防教育日)在本市鳴放防空警報。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防空警報試鳴時間。
9月周六21,165438+淩晨0: 35至165438+淩晨0: 58。
二、防空警報試鳴的範圍。
全市(浦東和虹橋國際機場除外)。
三、防空警報試鳴的形式。
11: 35至38: 00,試鳴預報警,鳴36秒,停24秒,重復三次為1周期,時間為3分鐘。
11: 45至48: 00,試鳴空襲警報6秒,停止6秒,重復15次,為1周期,時間為3分鐘。
11: 55至58: 00,試響鬧鈴,響3分鐘。
在努力拉響防空警報的同時,通過市預警信息發布中心、上海電視臺新聞綜合頻道、上海人民廣播電臺交通頻率、手機短信發布防空警報信息。
四、防空警報試鳴組織防空警報試鳴工作,由人防辦負責組織實施。
防空警報試鳴前,各新聞單位、地鐵、公交、相關公共信息發布載體要廣泛宣傳,各區要組織相關宣傳,落實防空演練計劃。防空警報響起時,各區應當組織城市居民進行防空演練。
防空警報試鳴期間,請各部門各單位、廣大市民和過往人員積極配合,維護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1
資料來源:上海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