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相關調查數據顯示,換領居住證的流程:《Rab 1》,符合條件的居住證持有人持本人身份證、居住證及居住地址、就業、就學等證明材料之壹,到居住地鎮、街道(或社區)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辦理簽註手續。(rab2)申請人應當填寫《廣東省居住證》換領、延期和登記申請表。鎮、街道(或社區)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對符合條件的居住證進行審批簽註。《rab4》對於符合要求的人員,工作人員使用專用設備擦除持證人所持有的居住證芯片和地址欄,並更新有效期,其居住證無需更換(居住證損壞的人員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