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提前時間是因為天氣原因不可抗力。壹般停運後會通過新聞媒體及時發布相關通知,並及時以短信形式通知旅客。
法律依據:鐵路責任、自然災害造成運輸中斷如何處理,列車全停、中途停、中途折返、繞道運輸如何處理。
因鐵路責任和自然災害造成運輸中斷,列車全程停車、中途停車、中途折返、繞道運輸時,在30天以內(含30天)按下列規定辦理。
(1)在發送站。
當乘客要求退票時,所有的票都會被退還。
鐵路運輸企業使用其他列車或者安排原列車折返始發站時,將全部退票。
(2)乘客在中途站停車的,退還已收票價與區間票價的差額。但因違章多出來的車票和已使用到站的車票不予退還。
(3)在車站。
鐵路運輸企業使用其他列車運送旅客到站時,不退還旅客車票。但當改期後的列車等級和座位高於旅客原列車等級和座位時,不補收票價差額;低於原客票列車等級、座位時,退還變更區段間的票價差額。
(4)旅客在停運列車發車當日(含)前購買的聯程車票,按上述規定辦理。
(5)遇有上述情況,列車或旅客離開的車站將為旅客出具乘車記錄,持乘車記錄的旅客按跨境高鐵退票有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