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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電子身份的使用範圍

法律解析:公民登錄“蘇”App,經公安人口信息庫和電子證照數據庫(包括身份證、居住證、駕駛證、行駛證、護照、港澳通行證、臺灣通行證)認證,生成電子身份證件。有了電子身份證件,妳就可以辦理和實體證件壹樣的業務事項。目前,“蘇鄭桐”的電子身份認證功能已經在南京的酒店、網吧、有預約系統的旅遊景點等生活場景中得到應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七條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請居民身份證。

第十二條公民申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登記表之日起60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公民在申領、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領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