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國* * *黨支部工作條例》第十六條應當組織黨員按時參加黨員大會、黨組會議和黨課,定期召開黨支部委員會會議。“三會壹課”要突出政治學習教育、黨性鍛煉,以“兩學壹做”為主要內容,結合黨員思想和工作實踐確定主題和具體方法,做到形式多樣、氣氛莊重。黨課要針對黨員思想和工作實際,回應大家普遍關心的問題,關註身邊人講故事,增強感染力和號召力。黨員領導幹部要定期給基層黨員上黨課,黨委(黨組)書記每年至少上黨課1次。黨支部以每月1天為相對固定的時間,組織黨員集中學習、過組織生活、民主議事、誌願服務。主題黨日前,黨支部要認真研究確定主題和內容;實施後,要做好議定事項的組織實施工作。未經黨組織同意可以不調動的黨員,可以由所在單位黨組織編入黨支部或者小組,參加組織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