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馨提示:軍官出差可以帶手機!
南京,65438+2008年10月9日——特約記者李定獎、歐陽浩報道:“經團長批準,允許使用手機。我將嚴格執行以下安全管理規定……”近日,南京軍區某電子對抗團二連長黃來到軍務單位,在認真閱讀了《手機使用與保密管理協議書》後,簽了字。他高興地告訴筆者,從此再也不用躲著手機了。
“以前集團軍規定只有團級以上幹部才能接觸手機,但實際上有不少官兵偷偷用手機。信息時代,手機已經成為不可替代的個人信息終端,不可能也不可能盲目禁止使用。”集團軍軍務處處長宣向東告訴筆者,新修訂的內部規定對軍人使用手機進行了人性化的限制,以“十個嚴禁”的要求規範了軍人使用手機的時機、場合和註意事項。根據這壹變化,集團軍廣泛征求官兵意見,制定頒布了《手機使用和保密管理協議》。根據協議,所有官兵只要個人申請,團級以上首長批準,就可以使用手機,但需要填寫手機使用審核登記表,並寫下手機使用保證書。
集團軍規定所有手機卡必須實名登記,並配合運營商只向官兵開放通話、短信等基本功能。此外,他們還註重加強對官兵的手機信息安全常識教育,讓官兵掌握手機通信泄密的原理和潛在危害,讓官兵知道為什麽要限制使用,什麽話不能說,什麽場合不能用,自覺把紀律規定牢記在心。
"雖然手機缺少很多功能,但它使用起來是有道理的."連長黃,正處於戀愛階段。他告訴筆者,以前和女朋友聯系的時候都是躲著用手機。現在他用手機是直立的,方便聯系。筆者看到他的手機已經取消了上網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