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達到壹定年限及以上(年限因城市而異,如長沙為12個月以上)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或大修自有住房的資金不足時,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
擴展數據:
貸款條款:
1.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未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2.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即申請貸款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時間不少於6個月。因為,如果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行為異常且斷斷續續,說明其收入不穩定,發放貸款後容易出現風險。
3.夫妻壹方已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在還清貸款本息前,夫妻雙方均不得再次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滿足職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的壹種“住房保障”金融支持。
4.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貸款申請人必須具有相對穩定的經濟收入和還款能力,且無其他未清償且可能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還款能力的債務。職工有其他債務時,給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很大,違背了住房公積金的安全運營原則。
百度百科-公積金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