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發票由本人有效打印。電子發票的格式文件與稅務機關監制的普通增值稅發票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和基本使用規定。電子發票可以打印,分別作為發票聯、記賬聯等憑證使用。電子發票的打印方法如下:
1.電子發票可以在A4紙上打印;
2、彩印和黑白都有效;
3.電子發票必須以電子版本保存。
是的,電子發票只有打印出來才能報銷。出票人和受票人可以在自己的紙張上打印(彩色、黑白)電子發票的格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和基本使用規定與稅務機關監制的普通增值稅發票相同。電子發票可以打印,分別作為發票聯、記賬聯等憑證使用。
電子發票和普通發票壹樣,以稅務局統壹開具的形式發放給商家。發票號碼以全國統壹編碼和統壹防偽技術發放給商戶。電子發票附有電子稅務局的簽名機制。
電子發票可以重復打印的特點也使得如何防止重復報銷成為企業財務人員面臨的問題。壹些企業的財務人員專門做過實驗。同樣的電子發票,復印後和原發票幾乎壹模壹樣。如果用於重復報銷,財務人員根本無法識別。
雖然國家已經明確電子發票的法律效力和基本用途與紙質發票相同,電子發票也可以報銷,但北青報記者在采訪中發現,很多企業財務人員都對電子發票很頭疼。
“由於消費者自行打印,紙張質量和打印效果會有差異,相當於取消了原始發票的物理防偽性能,將鑒別真偽的責任轉嫁給財務人員。這個責任真的太大了!”
壹些企業財務人員表示,他們通常會建議員工盡量選擇開具普通發票的商家,但越來越多的商家只提供電子發票,是否報銷這些發票往往導致員工和財務人員產生分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二十三條
安裝稅控裝置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規定使用稅控裝置開具發票,並按期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發票數據。
使用非稅控電子設備開具發票的,應當將非稅控電子設備的軟件程序描述數據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並按照規定保存和報送發票數據。
國家推廣使用網絡發票管理系統開具發票,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
第二十九條
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存放和保管發票,不得擅自損毀。已開具的發票存根和發票登記簿應當保存5年。保存期滿後,經稅務機關檢查後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