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壹個單位辦理的,可以到區就業促進中心(莘莊沈灘路168號)和分支機構(浦江鎮老閔行瑞麗路60號)辦理,後期也可以直接網上備案。
搬運材料
上海市用人單位從業人員備案表
搬運過程
1.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用人單位(以下簡稱用人單位),應當自招聘之日起30日內,到用人單位註冊地或者經營地的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所屬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招聘備案手續。
2.用人單位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所屬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勞動用工備案手續時,與勞動者初次簽訂、續訂和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信息也應明確填寫在《上海市單位用工備案表》中。
3.審批:工作人員在“上海市勞動保障管理信息系統”中維護招聘登記備案信息。
4、用人單位根據國家和本市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負責職工人事檔案的調動和保管。
5.用人單位使用《勞動手冊》或《就業失業登記證》招用勞動者時,還應在《勞動手冊》或《就業失業登記證》和檔案袋中的《勞動登記表》上記錄相應的招聘日期並蓋章。
6.審批失敗:告知失敗原因。
加工周期
1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