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辨別法院告知函真偽的方法看有沒有法院的公章。法院會發出傳票,傳票上有法官的聯系方式。可以打電話或者去法院調查案情。法院送達應訴材料壹般有兩種方式。1.直接為法院服務的工作人員會到妳家。標準會是兩個人在壹起。如果妳收集它,他們將要求妳簽署壹份服務收據。如果不收費,他們會拍照錄像保存。《民事訴訟法》第八十四條、第八十五條規定,送達訴訟文書必須有回執,受送達人應當在回執上記明收到日期,並簽名或者蓋章。訴訟文書應當直接送達受送達人。2.司法特快專遞是指司法特快專遞會寄給妳。司法專帖會註明案件編號、法院、郵寄材料等詳細信息。除了起訴狀,還有傳票、原告提供的證據、舉證通知書、應訴通知書等等。傳票會註明開庭的時間、地點和電話號碼。傳票、舉證通知書、應訴通知書都會加蓋法院的印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三十六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開庭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開庭時間和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