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簡單的模式就是買斷。銀行將不良資產打包後,會批量轉讓給資產管理公司。根據資產包的大小,資產管理公司可以采取壹次性買斷或者分階段買斷的方式。分期收購可以在壹定程度上緩解資產管理公司的資金壓力。
2.合作處置。在接收國有銀行不良資產的階段,資產管理公司會對債務人有初步了解,但無法深入行業。這壹階段可以聯合同行業優質企業,重組不良資產,最終實現利益共享的目的。
3.反委托處置。資產管理公司買斷銀行不良資產包後,將資產的收益權轉售給信托計劃或券商資管計劃。資產的所有權仍然屬於四大資產管理公司,資產管理公司繼續負責不良資產的處置。
4.不良資產證券化。資產管理公司從銀行買斷不良資產包後,通過計算現金流采取貼現的形式,以信托計劃為SPV,然後發行重組後的資產支持證券,銷售給投資者。
目前,不良資產的轉讓渠道包括金融資產交易所、互聯網平臺、投資基金等。,而保險、證券、小貸公司未來也有望進入不良資產的轉讓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