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通知單罰款壹般不扣。目前壹般來說,凡是在人行道上違法停車,妨礙行人通行的,或者在道路上違法停車的,都會按照交通法1039進行處罰:機動車違法停車、臨時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拒絕立即駛離現場,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200元不罰款。在壹些禁止停車的路段,違法停車扣3分,罰款200元。
法律客觀性: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條規定,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和臨時停車的規定,可以指出違法行為,給予口頭警告,責令其立即駛離。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並可以將機動車拖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停放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得向當事人收取拖車費用,並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因牽引方法不當造成機動車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