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從市外低風險地區返回我市市區的人員:仍按現行政策執行。各開發區、縣(市)和有關單位要嚴格按照2號文要求,繼續加強全市各重點場所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實。
★特別說明:在邊肖發布文件之前,我還沒有看到鄭州市出臺任何文件要求進入低風險地區鄭州的人員需要進行隔離、健康檢測或核酸檢測。
二。從省外低風險地區返回我市農村的人員(農村原則上指全市2231個行政村。開發區、區、縣(市)可根據防治需要適當調整。)、我市及外省高危從業人員(高危從業人員是指進口冷鏈食品的人員、口岸直接接觸進口貨物的人員、隔離場所工作的人員、交通運輸行業工作的人員、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人員等。):需持7天內有效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實行“居家健康監測14天,期間不聚集、不流動,每7天進行壹次核酸檢測”的措施。
三。居留風險調整為中高風險區前14天內到達鄭州的人員:繼續實施“居家醫學觀察至離開本地14天並進行核酸檢測(必要時進行血清抗體檢測)”的措施。
Ⅳ.國內高危地區進入鄭州的人員:請延期來鄭州,嚴格執行“集中隔離14天,兩次核酸檢測,1血清抗體檢測”措施。
ⅴ.已在第壹入境口岸隔離14天的留學回國人員:繼續嚴格執行“7+2”控制措施(居家醫學觀察7天、核酸檢測1、血清抗體檢測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