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壹步加強我市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優化隊伍結構,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政策規定和我市實際,經研究決定,2021年我市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選調)工作人員34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壹。招聘(調動)的原則
(壹)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調任)
為進壹步加強我市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優化隊伍結構,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政策規定和我市實際,經研究決定,2021年我市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選調)工作人員34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壹。招聘(調動)的原則
(壹)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調任)崗位、計劃和要求
公開招聘(轉崗)346名,其中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36名(詳見附件1);株洲市市直機關及各縣市事業單位公開選調10工作人員(工人除外)(詳見附件2)。
三、招聘(調動)條件
(壹)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國人民的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者技術條件;
5.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員不得申請就業: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未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生誠信檔案且記錄期未滿的人員;
5.法律、政策規定的其他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人員。
(二)申請株洲市市直及縣區事業單位選調人員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國人民的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在現單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任的應當在現崗位工作1年;
5.符合轉崗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在以下任何情況下,您都不能註冊選擇曲目:
1.試用期內或最低服務期未滿的;
2 .非法進入事業單位,非法獲取相應身份尚未被處理的;
3 .近三年年度考核未達到稱職(合格)以上等級的;
4.正在受處分期間或者影響期內,或者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存在違規提拔、突擊提拔等違反幹部選拔任用條例的行為,未得到處理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發布信息
公開招聘(轉崗)信息通過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向社會發布。
動詞 (verb的縮寫)登記
(1)報名時間
2021 8月6日上午9:00-2021 8月9日下午17: 30
(二)報名方式
1.本次公開招聘(選拔)采取網上報名的形式。請登錄株洲人事考試網www.zzksw.com.cn,進入“2021株洲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調)工作人員報名入口”,按要求填寫信息並上傳電子照片。報考人員只能選擇壹個職位進行報名,報名信息應真實、準確、全面,並對自己的填報負責。報名和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壹致。
準考證由考生自己在網上下載打印。下載打印時間為8月20日20218上午9: 00至8月20日下午17: 00。
2.相關要求
考生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填寫。本次招錄(轉)專業以《湖南省2021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為準。專業已列入湖南省2021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但未列入招考崗位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湖南2021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的,由招錄(調入)單位提出意見,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確認。
報考人員應在20265438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畢業證書、副學士證書等。不符合要求。應屆博士畢業生可放寬至2021 65438+2月31;在國(境)外取得學歷的人員,須在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未在規定期限內領取的,取消資格。
2021面向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的崗位,報考人員必須是通過全國統壹高考或研究生入學考試,在我國普通高等學校或承擔研究生教育任務的科研機構就讀,並在就讀期間在該機構(或科研機構)保留個人檔案和組織關系,7月31日前畢業的學生(博士學位可放寬至202658)
公調人員須提供有人事管理權限的單位出具的同意證明(加蓋單位公章)。
招聘崗位明確要求有工作經歷的,應聘人員須提供工作經歷證明(加蓋工作單位公章)或勞動(聘用)合同等證明材料。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全日制在校期間不能算工作經歷。工作年限按滿年、滿期計算,截止日期為7月31,2021。
本次招聘設置的專業不區分專科和學術型碩士。
不及物動詞資格考試
用人單位根據崗位招聘條件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在任何壹個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職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壹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資格審查分為資格初審和資格復審。
(1)資格預審用人單位根據崗位招(調)用條件對考生網上報名進行資格預審。報考未通過資格初審或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可改報其他職位,資格初審合格的不能改報其他職位。
(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在筆試結束後進行。根據同壹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排序,按照職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選(達不到比例的,全部確定為資格復審人選)。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資格審查內容資格審查主要審查報考人員的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及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
(4)考生未按要求進行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資格復審。
(五)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放棄資格者,按筆試成績等額遞補。
七、考試
(壹)比例考核。
職位報名人數與招聘(調)計劃的比例原則上不低於3:1。對少數專業特殊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根據實際情況,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減少或取消崗位招聘計劃。
(二)考試方法
公開招聘(選調)采取筆試、面試、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的方式進行。各崗位具體考試方式和筆試主要內容見附件1和附件2。
筆試:所有合格人員參加初審,考試實行閉卷。
面試:合格考官全部參加結構化面試,主要評價考生的gfd、語言表達能力和綜合分析能力。
實際操作能力測試:合格人員全部參加測試,主要評價考生的專業工作能力和技能。綜合評分合成
1.崗位筆試+面試(實際操作能力測試):
綜合成績構成比例見附錄1和附錄2。
2.崗位筆試+面試+實際操作能力測試: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30%+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成績×30%
綜合得分四舍五入到小數點後三位,其他所有得分四舍五入到小數點後兩位。
將綜合得分合格分設為60分(公司另有要求除外)。報考同壹職位的人員全部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取消該職位的招聘計劃。
(三)考試時間和地點
公開招聘(選調)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面試和實際操作能力測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考生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和網上打印的準考證參加考試。如果兩個證書缺壹個,可能就不能參加考試。
八、體檢和檢查?
根據同壹職位報考人員綜合成績排序(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為準),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察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增加藥物濫用項目檢測。?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主要觀察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表現等。,並對考生資格進行審核。?
體檢或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資格的,由招(調)用單位、事業單位、事業單位綜合人事管理部門決定是否遞補。如有遞補,按同壹職位報考人員的綜合成績依次等額遞補,遞補次數最多不超過2次。?
九、宣傳與就業?
根據考試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招聘(選調)人員,並在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後,按相關程序辦理聘用(調動)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試用期計入聘用合同期限。試用期滿,正式錄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公開招聘(調任)的工作人員均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職務調任除外),不再保留原單位公務員(參照公務員管理)身份或領導職務。
X.特別提示
(壹)報考人員須及時關註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公告、公示、通知。如果我沒有及時關註相關信息,後果自負。
(2)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也不舉辦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報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公開招聘紀律,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四)實施誠信考核。報考人員要按照誠信考試書的要求,誠信參加考試和錄用的各個環節,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不隨意放棄。
(五)根據疫情防控要求,要求應聘人員嚴格履行防疫義務,按照各階段招聘的通知要求落實防疫措施,提供相關證明,配合防疫檢查和處置。
(六)有關崗位情況、招聘條件、資格審查等相關事宜,請向招聘(調出)單位咨詢。
XI。咨詢和監督
(1)咨詢
招聘(調入)單位電話:詳見附件1和附件2。
政策咨詢電話:0731-28681082。
技術服務註冊電話:0731-28681089。
(2)監督
鐘* * *株洲市紀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監察組:0731-28681760
醫療崗位列表
附件12021株洲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壹覽表
附件22021株洲市事業單位公開轉崗崗位、計劃及要求壹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