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詐騙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互聯網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如果您遇到網絡詐騙,您必須按照以下步驟進行舉報:
1.盡可能保存與詐騙分子接觸的所有文件,如電子郵件、短信、對方的身份信息帳戶等。
2.盡可能詳細地記下被騙的情況;
3.在民警的帶領下到當地公安機關報案並做筆錄;
4.在當地公安機關的協助下,將案件及相關材料移交案件發生地公安機關進壹步調查。
在線欺詐的常見情況包括:
1,網購詐騙;
2.低價購物詐騙;
3.微信朋友圈以打折、優惠、海外代購為誘餌;
4.刷網上評價名譽造假;
5.招聘欺詐;
6.商家加盟。
不良的心理意識很容易被騙子利用,具體如下:
1,虛空;
2.沒有分析的同情和憐憫;
3.貪小便宜的心理;
4.粗心、輕信、麻痹和缺乏責任感;
5、愛休閑而討厭工作,白日做夢;
6、對美的貪婪意識;
7.易受暗示和誘惑的心理素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壹十條盜竊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其他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發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詐騙罪是以欺騙手段騙取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其他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發票,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第壹百九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壹,實施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壹)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身份證明騙取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無效信用卡的;
3、冒用他人信用卡;
④惡意透支。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期限透支,經發卡銀行催告後仍拒不歸還的行為。
盜竊信用卡並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