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繼續教育人員的範圍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簡稱用人單位)中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或者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從事會計工作參照《會計師管理辦法》(財政部令[2018]第33號)執行。
二、繼續教育的內容和形式
(壹)繼續教育的內容。繼續教育的內容包括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當年繼續教育獲得的學分應不少於90學分,其中,專業科目壹般不少於總學分的三分之二。
1.公共必修科目。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開展2021-2022年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公共科目學習的通知》要求,三門必考科目為:成渝雙城經濟圈政策解讀、國家和省“十五”規劃綜合分析、民法典解讀、法律思維能力建設。
2.專業科目。主要包括會計法律法規、政府會計準則體系、內部控制制度、管理會計和警示教育。各地、各部門(單位)可根據本地區、本部門(單位)的實際情況和會計人員的崗位需求,有針對性、有重點地確定繼續教育的內容。
(2)繼續教育的形式。會計人員可以自願選擇網上培訓、面授培訓,或者參加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參加會計專業會議、參加會計專業教育(學位)、承擔會計科研項目等方式。
在線培訓的參與者完成學習後,培訓機構會在後臺推送培訓記錄進行註冊;參加面授培訓和單位組織培訓的人員完成學習後,面授培訓機構或組織單位應將培訓記錄報送當地財政局備案;以其他方式完成學業的,登錄網站進行網上報名申請。繼續教育信息註冊查詢官方平臺為“四川會計服務”網站,網址為/kj/。
第三,繼續教育的時間
2021年度繼續教育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至2021 12 31止。會計人員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年度繼續教育,並及時註冊。因特殊情況當年未完成繼續教育的,應當在下壹年度盡快完成。
第四,繼續教育機構的管理
(1)提交資料。符合《四川省會計專業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試行)》要求,願意在我省舉辦2021年度會計繼續教育培訓的機構,應在規定時間內將所附表格、基本信息(詳見附件要求)等材料報送財政部門。
1.網絡教育機構請於2021年3月15日前報送四川省財政廳會計處(郵寄材料以郵戳時間為準)。對於往年已經提交材料的機構,如果今年基本信息沒有變化,本次只提交附件表格、教師課件和收費標準;基本信息發生變更的,應提交附表、相關變更材料、教師課件和收費標準。
2.面授教育機構應在培訓實施5日前將上述信息報送當地財政部門,具體報送方式和要求由當地財政部門自行確定。
(2)名單公布。在線教育機構提交材料截止後,財務部將在“四川會計服務”網站公布已提交材料且符合相關條件的機構名單,供會計人員自願選擇。面授教育機構名單由各地財政局自行公布。
(3)監督管理。繼續教育機構要主動及時安排公開課程和收費標準,做好服務保障,確保培訓質量和效果,防止弄虛作假等違規行為。繼續教育機構基本信息和培訓計劃發生變化時,應及時向財政部門報告。各級繼續教育管理部門要加強對繼續教育機構的監督管理,定期評估繼續教育質量,依法依規及時處理違紀違法行為。
動詞 (verb的縮寫)其他人
(壹)會計人員應首先按照《財政部關於開展全省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川財會計[2065 438+09]19號)的要求完成信息采集,然後進行繼續教育和註冊,否則系統將無法註冊。
(2)用人單位應在培訓實施前5天,以正式文件或信函形式向當地財政部門提交具體教學計劃,明確培訓人數、培訓時間、培訓地點、培訓內容和培訓教師,並附培訓人員名單。繼續教育行政部門可以對培訓進行監督和指導。
(三)各級財政部門要嚴格審核繼續教育註冊信息,督促會計繼續教育機構和用人單位及時報送會計人員培訓學習信息並加強檢查。
(四)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組織培訓必須嚴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規定。
(五)繼續教育機構通過郵件提交信息。
電話:028-86668310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南新街16號四川省財政廳財務室。
2021四川攀枝花會計繼續教育登錄入口:四川會計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