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管理業務包括車輛管理業務和車輛管理業務,具體如下:
1.機動車駕駛人免於檢查和通知;
2.機動車駕駛證臨近換證日期的;
3.機動車駕駛人臨近提交身體條件證明日期的;
4.機動車駕駛人取消最高準駕車型或者實習期準駕車型的告知;
5.機動車駕駛人得知駕駛證即將到期。
6.對機動車輛進行嚴格檢查;
7.機動車連續兩個檢驗周期未檢驗的;
8.統計駕校報考人數和駕校培訓質量;
9 .吸毒人員駕駛證註銷通知書;
10.關於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失效的公告;
11.吊銷駕駛證公告;
12.機動車登記服務指南;
13.機動車駕駛證業務服務指南;
14.校車駕駛資格服務指南;
15.臨時機動車駕駛證服務指南;
16.臨時入境機動車許可證發放服務指南。
擴展數據:
2018 6月28日,公安部公布了簡便快捷、網上辦、就近辦等20項交管“簡政放權、加強監管、改善服務”改革新措施,規定從9月1日起全面實施。在20項新措施中,前兩項是申請材料的減免,申請人不再需要提交身份證復印件。憑借壹張身份證,他們可以申請18項業務,例如駕駛證的更換和驗證。
7月3日,山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召開新聞通氣會,首次向媒體明確了可憑身份證辦理18車管業務的範圍。公安部將20項新措施的生效日期定為9月6日。
山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表示,交警部門將加強統籌協調、精準施策,確保“20條”按部署落地見效。其中,對於減料壹證通辦的18業務,省公安廳交管局明確濟南、青島、淄博、濰坊、臨沂五市將在7月底前率先辦理並率先實施。
參考資料:
山東省濰坊市人民政府-車輛駕駛管理業務;淄博公安交警網-滿意回訪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