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號:12329
公共信息服務包括住房公積金政策宣傳、業務公告等。,個性化服務包括賬戶變更通知、業務進展和結果等。
收費標準:免費
12329短信是面向社會公眾的非緊急公共服務短信,專門用於住房公積金工作和服務,不向社會公眾收取信息費。
號碼2: 10635000036
使用提醒:輸入本人聯名公積金卡卡號或客戶號加個人公積金查詢密碼(格式:住房公積金聯名卡號或個人客戶號、公積金查詢密碼)發送至“10635000036”。
查詢提取標準: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職工可以查詢和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協議或其他證明;
2、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設、土地等行政管理部門的批準文件或其他證明文件;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或其他證明文件;
4.退休的,提供退休證明;
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證明和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6、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重新就業滿五年的,提供失業證明;
7.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證明;
8、戶口遷出本省行政區域的,提供遷移證明;
9.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提供購房貸款合同;
10,交房租,提供工資收入證明和房屋租賃合同;
11,農民工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籍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證明;
12.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
第二十九條單位憑提取證明和相關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存儲余額,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是否批準提取的決定。
第三十條管理中心批準支取後,3日內,將支取金額直接轉入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戶。單位申請將提取金額轉入單位結算賬戶的,應當經職工本人同意。管理中心不批準提取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不批準提取的理由。
第三十壹條單位不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的,職工可以持有效證明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請督促單位辦理,經督促仍不辦理的,管理中心可以根據職工的申請予以辦理。
第三十二條職工在辦理壹次提取手續後,可以多次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的余額。
第三十三條單位違反本辦法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管理中心應當責令單位限期退還金額。個人違反本辦法規定,虛構提取條件,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的,管理中心應當責令本人限期退還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