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密切接觸者應在發現後8小時內轉運至集中隔離場所。采取“7+3”管理措施,在集中隔離的1、2、3、5、7天進行壹次核酸檢測,在居家健康監測的第三天進行壹次核酸檢測。暴露時間明確時,隔離管理期從與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最後壹次暴露時算起;當社區持續傳播且無法明確暴露時間時,隔離管理期限從進入隔離點開始計算。
2.發生大規模疫情時,為緩解集中隔離點資源緊張,可采取“5+5”措施,在集中隔離的第1、2、3、5天進行壹次核酸檢測,在居家醫學觀察的第2、5天進行壹次核酸檢測。
3.14周歲以下兒童,半自理,生活不能自理,基礎疾病嚴重,基礎穩定,孕婦、精神病人等特殊人群可采取7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
什麽時候可以解除對秘密聯系的控制?
_集中隔離期滿,應同時采集物品和環境樣本進行核酸檢測,均為陰性,排除集中隔離點交叉感染後,方可解除集中隔離。集中隔離解除後,“點對點”閉環回到住所。如果物品或環境核酸檢測呈陽性,則需要進壹步排除被隔離對象感染的可能性。
_在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期間,檢測結果為陰性後即可放行。疑似病例排除後,其密切接觸者可解除隔離醫學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