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的職責
承辦本級政府交辦的法律事務,為公職律師出庭或從事其他法律事務提供律師介紹信等相關證件,做好結案登記、業務備案、統計和印章管理等事項,指導協調政府各部門公職律師的法律業務,特別是對涉及政府和公眾重大利益的法律糾紛提供專項法律服務,或組織專家論證。
協助同級法律援助機構承辦部分法律援助案件,組織公職律師開展專業培訓,總結交流工作經驗,提高業務素質,負責公職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教育、檢查和監督,開展各部門公職律師之間的合作交流,維護其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