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多次發送淫穢、侮辱、威脅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如果以傷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的方式恐嚇他人,對他人的安全造成危險的,則構成恐嚇罪,應受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