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商還款。
我的大多數朋友在貸款逾期後都不想放棄自己。他們壹般會選擇分期解決問題,以免被催收起訴。
談判還款的角色有壹個適用範圍。這些人想還錢,卻無力全額償還!如果僅僅是為了避免起訴和催收,那麽即使和銀行協商後,仍然無法履行還款,壹切努力都是徒勞,還是回到催收和訴訟的問題上。
在已經完全喪失還款能力的前提下,我們有沒有想過談判的最終目的?為什麽要談判?協商的目的只是為了避免訴訟。還是不收藏?談判成功後,如何履行償債義務?如果不能履行還款義務,將如何面對訴訟處理的問題?
這三個問題無論怎麽看都是矛盾的,但是大部分借款人都應該思考壹下,因為這才是談判能帶給妳的真正意義。如果妳真的完全沒有還款能力,談判不是擺在妳面前最重要的。導致很多人失業或者長期沒有收入。擺在妳面前最重要的是專註於自己的工作,增加自己的收入,或者說提升自己的價值。
所以,如果妳真的沒錢,那麽重點應該是投幾份簡歷,面試幾家公司,因為借款人肯定知道自己手裏沒錢,那還能跟別人談什麽?妳的誠意在哪裏?銀行的目的也是需要妳還款。不要把銀行當成慈善機構,壹再失信於銀行只會給自己帶來更大的影響。
越是這個時候,妳應該把精力放在自己的工作上,放在如何提高個人的賺錢能力上,而不是每天想著自己會被銀行起訴多久,催收什麽時候會上門。這解決不了妳眼前的困境,只會增加妳的煩惱。
與其天天掰著指頭算,想著要被起訴多久,不如把所有的註意力都集中在工作上,提升自己的能力——這樣解決不了困境,只會徒增煩惱。記住銀行不是慈善機構,他們需要的是錢,而不是自己蒼白無力的解釋,努力賺錢,才是解決欠款的最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