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河南省異地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辦法(試行)》。
第八條被保險人異地就醫前,應當向參保地經辦機構申請登記。
參保經辦機構應按規定及時為參保人員辦理登記手續。對於急診和異地就醫的參保人員,應提供電話、傳真、短信、網絡、APP、微信微信官方賬號等異地備案渠道。
第十條異地轉診人員申請登記時,應填寫《河南省異地就醫登記表》,並提交給保險經辦機構。參保地經辦機構應立即審核確認,並將備案信息錄入河南省異地就醫結算系統,生成《河南省異地就醫備案表》,壹式兩份,壹份由參保地經辦機構蓋章後留存,另壹份交申請人簽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