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會電話、短信通知被告。通過電話、短信通知被告是違法的,法院不會以違法送達的方式送達傳票。傳票的法定送達方式有公告送達、直接送達、郵寄送達、委托送達、留置送達等。送達的同時,受送達人必須有送達回證簽收。以法院的名義給某人打電話或者發短信通知某人有法院傳票都是詐騙。別理他。這是關於被訴法院是否會發短信的回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19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壹)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請求、事實和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範圍,由被訴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