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壹女子被閨蜜下毒。女人之間的關系,好的時候是閨蜜,不好的時候很可能反目成仇。但是在這樣的感情下,朋友的意見真的很重要。甘肅壹女子因個人感情問題,向閨蜜尋求各種解決方案。壹般來說,朋友之間的感情問題最好不要參與,但是這個女人的女朋友不僅參與了這個感情問題,還給她出了很多餿主意。
最後的結果讓人覺得很遺憾。這個女人沒有處理好感情問題,想到了拿閨蜜提供的毒藥來威脅對方的方法,然後按照這個做法做了。沒想到的是,我死了,我最好的朋友卻還好好的,可以說是非常大的悲劇。妳的生命只有壹次,失去了就失去了,所以不要聽任何人的鼓勵,做對自己生命有害的事情。
這個女人的父母拒絕向她最好的朋友索賠。女子服毒身亡後,父母非常痛苦,認為閨蜜對女兒服毒身亡負有主要責任。要不是閨蜜的鼓勵,女兒大概也不會想到服毒。於是,女方父母向女兒的閨蜜索賠,女兒的閨蜜拒絕了。而拒絕的理由非常簡單直白。女方的閨蜜認為,雖然她提出了這樣的建議,但女兒具有完全民事責任能力,所以不是她自己註射的毒藥,她不用為此負責。
雖然這件事其實從法律角度來說,女方最好的朋友沒有過錯,女方服毒完全是她自己的行為。但從道德角度來說,首先作為閨蜜,不應該幹涉對方的感情。妳不應該給妳的好朋友出這樣的餿主意。如果妳真的是朋友,妳應該勸妳的朋友珍惜他們的生命,遠離渣男。這個女朋友不但沒有這樣做,還在壹旁。這樣的行為是違背道德、公序良俗的,應該受到大家的譴責。所以雖然最後還是發生了這樣的悲劇,但是無論如何,這個女人最好的朋友的做法還是很不正確的,應該受到大家的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