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不能不做年度業務報告。根據法律規定,企業未按時進行年度工商報告的,將被工商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三年未遷出的,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公司法》第十四條規定,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