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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監會下發《通知》規範發展養老金融業務,那麽如何宣傳“養老”理財產品呢?

繼養老理財產品試點、個人養老金制度推出之後,養老金融發展再次迎來新政。日前,銀監會發布《關於規範和促進商業養老金融業務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銀行、保險機構參與養老金融業務提出十三項規範要求。其中,對於市民較為關心的“養老”金融產品,這份通知也有了新的規定。

智聯金融首席研究員董希渺在接受錢江晚報·小時記者采訪時表示:壹方面,更加多元化的養老金融產品可以更好地滿足老年人多元化的養老需求,引導形成長期、理性的投資理念。另壹方面,將推動銀行、保險機構進壹步挖掘養老金融市場潛力,形成新的業績增長點。

不宣傳預期收益率。

不符合要求的金融產品不得使用“養老金”字樣

“以前看到壹些基金產品名字上有‘養老’二字,但具體來說,這些基金和其他理財產品、基金投資沒有什麽區別。”杭州的投資者陳小姐說,最近幾年,她對市面上壹些所謂的養老產品產生了懷疑。

事實上,銀監會還在繼續清理帶有“養老”字樣的理財產品,目前大部分金融機構已經下架了相關產品。

《通知》強調,對於符合《通知》要求的商業養老金融產品,銀行保險機構可以在產品名稱和營銷宣傳中使用“養老”字樣。其他金融產品不得在其名稱和營銷宣傳中使用“稟賦”或者其他可能引起混淆的詞語。

此外,銀行、保險機構應按照合法合規、安全有序、保護客戶合法權益的原則,對名稱中帶有“養老”字樣但不符合《通知》要求的理財產品進行更名或清理,並於2022年6月30日前將整改情況報送監管部門。

對於市民十分關心的理財收益信息,《通知》還規定,商業養老金融產品的宣傳材料和銷售文件應當簡明易懂,不得含有與事實不符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商業養老金融產品不得宣傳預期收益率。特殊情況下的流動性安排應在產品合同中與客戶明確約定,但不得通過期限結構化設計等方式變相縮短業務存續期。

18真正的養老理財產品出來了。

妳買了嗎?

作為養老金融領域的“新進入者”,養老理財產品備受關註。銀監會此前發布《關於開展養老金融產品試點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啟動養老金融產品試點。

中國理財網信息顯示,截至目前,工行理財、建行理財、光大理財、招銀理財四家理財公司註冊的養老金理財產品共計17款,均為公開募集。此外,還有壹家合資理財公司首次試水——貝萊德建信理財也發布了旗下首款養老理財產品。至此,理財公司的養老金理財產品總數為18。

記者觀察發現,在已發售的18養老金理財試點產品中,16為封閉式凈值型產品,產品投資期限均在3年以上。其余兩款開放式產品分別是建信理財發行的“安信固定收益每月固定開放養老理財產品(持有至少5年)”和光大理財發行的“享陽光養老理財產品桔子2028”。對於“每月固定收益養老金理財產品(最低持有5年)”,該產品按月開放認購,最低持有時間為5年。

與目前在售的大多數銀行理財產品相比,這些18理財產品最搶眼的特點就是預期收益較高。目前銀行理財產品的業績基準壹般不超過4%。這18的產品中,15的下限為5.8%,其他三只分別為4.8%和5%。從業績比較基準上限來看,最高產品達到10%,12產品達到8%,3個產品達到7%,2個產品達到5.8%。大部分產品性能基準都集中在5.8%~8%這個區間。當然,業績基準並不是產品到期後的實際收益。從風險等級來看,18產品有17產品為R2級別(低到中),只有壹款產品為R3級別(中)。

上個月,中國銀行業和保險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的相關人士透露,截至壹季度末,16款老年人理財產品已成功銷售,16.5萬名投資者認購了420億元人民幣,其中超過70%的人年齡在40歲以上,超過60%的人年齡在20萬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