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妳要知道,在壹開始,這些話並不都是誘惑,只是想通過這種誘惑來威脅妳,看妳怕不怕。
如果妳表現出害怕,那麽對方會先拿這個挾持妳,威脅妳還錢,否則真的會這麽做。
所以,這個時候,盡量不說話,不表態,只是默默的聽,甚至接完電話就放在壹邊。記住接電話的主要目的是確認對方的合法性,告訴對方妳的意圖。
最後,如果收藏真的已經開始爆妳的通訊錄,那就已經是非法收藏了。
所以妳可以直接告訴對方在沒有他們授權的情況下給妳通訊錄裏的人打電話騷擾非法竊取他人隱私的行為。公民個人信息受到保護,不能隨便作為威脅工具。妳可以以此為理由向對方說明妳的興趣所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32條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刺探、騷擾、揭露、公開等方式侵犯他人隱私權。
隱私是自然人和平相處,不願意被他人知道的私人空間、私人活動和私人信息。
第壹百零三條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權利人明確同意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壹)通過電話、短信、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傳單等方式。打擾他人的私生活;
(二)進入、拍照、窺視他人住宅、旅館房間等私人空間的;
(三)拍攝、偷窺、竊聽、泄露他人私人活動的;
(四)拍攝、窺視他人身體私處的;
(5)處理他人隱私信息;
(6)以其他方式侵犯他人隱私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