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春節期間商家統壹發貨處方要求。
2009年10月29日00: 00: 00起2009年2月(正月初七)23:59:59成交的訂單,2011,需要2019成交。
註意:本限制要求中的術語“交付”是指訂單的物流狀態(包裹收集、運輸、交付、接收等。)可以在物流公司系統查看。
2、特殊類別處方
(1)定制和預售訂單,發貨時間以商品詳情頁描述為準,其他特殊情況由商家和消費者協商。
註:商家應保留雙方關於發貨時間的協商憑證,包括但不限於敲門聊天記錄、短信記錄、電話錄音(錄音前應明確告知消費者)。所有憑證必須是未經更改的,沒有添加或刪除的痕跡,否則將被視為無效憑證。
(2)對於家具、建材等大件商品的訂單,如果詳情頁上沒有對發貨時間的描述,或者商家與消費者沒有達成共識(商家沒有保留消費者認可發貨時間的證據),商家需要在消費者付款之日起20天內完成發貨(具體大件商品請參考表1)。
3.商家定義的交付處方描述
(1)商家可以在商家後臺設置“自定義延遲發貨時效”或“正常發貨”。
(2)商家設置“自定義延遲發貨”時效的,必須按照設置的時間發貨。
(3)如果商家設置了“正常發貨”時間限制,則商家需要在10月29日2019 10:00-2月9日20119 23:59:59期間關閉訂單。
(4)商家在後臺設置發貨時限的,以後臺設置為準;如果商家沒有在商家後臺設置,則要求符合平臺的統壹配送時效要求(家裝建材等大件商品要符合其對應的配送時效要求),系統會自動推送並顯示平臺的統壹配送時效到前臺。
4.違規處理
如商家未能達到上述要求,JD.COM將按照《JD.COM開放平臺發貨管理規則》和《JD.COM開放平臺商家違規積分管理規則》進行處理。因發貨問題發生消費者投訴和交易糾紛的,商家應當承擔延期發貨的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