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23年壹級建造師考試報名通知已公布。福建2023年壹級建造師報名時間為2023年7月6日至18,報考人員於2023年7月6日至18登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網址:/examfront/)進行網上報名。
2023年壹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報考簡章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2023年職業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2021]4號),2023年壹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將於9月11、12日在我省舉行。
首先,時間表
(壹)考試時間、科目及報名費:
(2)網上報名時間:2023年7月6日-18;
(3)人工在線驗證時間:2023年7月8日-23日;
(4)網上繳費時間:考生通過驗證後,截止到7月25日;
(五)準考證打印時間:2023年9月6日-10,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網址:/)下載打印準考證;
(六)領取發票時間:2023年6月9日-2023年6月9日+438年2月365日+2023年10月0日,憑個人身份證到報名點領取發票;
(七)成績公布時間以中國人事考試網通知為準。屆時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成績查詢”欄目(網址:/examfront/bscore!initialize CX . action);
(八)領證時間和方式以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通知為準(/)。
二、申請條件
(壹)凡遵守法律並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中國人民和公民,均可申請參加壹級建造師資格考試。
1.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滿4年(截至2023年2月31,下同)。
2.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3年。
3.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
4.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1年。
5.取得工學或工程經濟學博士學位,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2)部分科目的免試條件。符合上述報名條件,並在65438+2003年2月31日前取得建設部頒發的建築業企業壹級項目經理資格證書,且符合下列條件之壹者,可免考建築工程經濟和建築工程項目管理兩科,只考建築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兩科。
1.受聘擔任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2.具有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0年。
(三)已取得壹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報名參加壹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的增設專業,經考試合格後,頒發相應的統壹印制的職業資格證書。此證書作為註冊時增加專業執業類別的依據。
(4)根據原人事部《關於港澳居民參加在內地舉辦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事部[2005]9號)和《關於印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幹措施>的通知》(國臺辦[2018]1號) 規定凡符合壹級建造師資格考試條件的港澳臺省居民,均可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壹級建造師資格考試。
(5)上述報考條件中的資格條件應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以下簡稱Xuexin.com,網址:/)上查詢。如果屬於Xuexin.com無法查詢的學歷,請登錄Xuexin.com申請我的學歷認證;職稱是指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核準確認的專業技術資格。全日制學術類考生,畢業前期間的經歷不計入相關專業年限。
三。註冊方法和程序
按照疫情防控常態化要求,為減輕報考人員跨區域流動帶來的疫情防控壓力,報考人員應在其工作地或居住地報名參加考試。
本次考試報名認證實行通知承諾制。請認真閱讀中國人事考試網“資格考試報名認證告知承諾制度”壹欄中的政策規定和考試指南(/applyGuide/740.html)第六條中關於考試機構將在考前、考中、考後對報考人員承諾情況進行檢查的具體說明。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網上審核、網上支付的方式。具體程序如下:
(1)用戶註冊
報考人員於2023年7月6日-18期間登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網址:/examfront/,以下簡稱“網上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
1.未在網上報名系統完成用戶註冊或註冊信息不完整的報考人員,請在報考前登錄網上報名系統,在線(24小時內)查詢本人身份和學歷學位信息。新報名者應盡快註冊完善自己的報名信息,待核實、報名完成後可繼續報名。已註冊的申請人應及時補充完善相關學歷等信息。如果學歷學位信息驗證提示“未通過”或“需要手動驗證”,請不要繼續註冊。請仔細核對學歷或學位信息是否完全正確。如有錯誤,需重新添加正確的學歷或學位,並修改報名信息。如果您選擇的申請條件不要求學位,則不需要選擇“未通過或需要人工驗證”的學位。
2.往年報名用戶(考生)要檢查網上報名系統綁定的手機號是否能正常使用。
(2)照片上傳
報名者在報名和上傳照片前,必須下載照片處理工具軟件(/tooldown.html),並使用該軟件對自己要上傳的報名照片進行處理,生成名為“報名照片”的照片文件。jpg”。只有處理後新生成的報名照片才能被網報平臺識別並自動通過照片審核。
申請者註冊時,系統默認使用註冊時的照片。(特別提醒:報名時上傳的照片將用於各類資格考試的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及證書查詢認證系統。申請人應謹慎選擇上傳的照片;新註冊申請人需提供壹張白底照片,已註冊申請人可將原照片延長。
(3)填寫信息
報名完成後,登錄網上報名系統,選擇考試項目,進入網上報名界面(未核對身份、學歷、學位的考生不能選擇考試進行報名)。申請人填寫相關信息後,系統提示申請人選擇是否使用告知承諾制。
1.選擇並應用告知承諾制的,系統將生成《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認證承諾書》(電子文本),申請人以電子方式簽署《承諾書》(電子文本),壹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申請人作出承諾後,可在報名截止日期前撤回承諾。申請人撤回承諾後,按照“不選擇或不適用告知承諾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如果申請人撤回承諾,通知承諾制在今年的考試中不再適用。
2.未采用告知承諾制或告知承諾制不適用的,申請人應按有關規定在網上上傳相關證明材料。網上上傳相關材料後,等待核查部門進行網上核查。已選擇不通過通知承諾系統申請註冊的申請人,不能更改為“通過通知承諾系統申請”。
在線上傳的材料包括:
1學歷證書;
2學位證書;
(3)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情況表(見附件2);
(4)申請免試部分科目者,須上傳《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證書》(上傳至“職稱證書或崗位說明書”壹欄)和《建築施工企業壹級項目經理資格證書》(上傳至“資格證書”壹欄);
(五)港澳臺居民申請參加考試的,應當提交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符合報考條件的相應專業畢業證圖像(畢業證原件和學歷學位證書合並為壹張圖片上傳)。
(4)信息確認
報考人員必須認真核對報名信息,然後點擊“報名信息確認”。繳費前,可點擊考試狀態流程中的“信息維護”修改報名信息。下載打印1份報名表,本人在承諾欄簽字,考生留存,以備考後核查。
(5)網上支付
申請費在網上支付。報考人員經核實後於7月25日24:00前登錄網上報名系統進行網上繳費。報名費按《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關於制定壹級註冊建築師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函》(閩發改復函[2019]201號)標準執行。申請人應持有國內銀行卡(需提前開通網上支付功能,壹卡可多人支付),並在確認申請費支付成功後。繳費確認後,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四、考前人工驗證和考後現場驗證。
(壹)測試前人工在線驗證
考前人工網上驗證由各設區市建設局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承擔(具體地址和聯系方式見附件1)。省建造師資格考試管理委員會負責對各設區市建設局和人社局的手工驗證結果和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對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中有違紀違規行為並在記錄期內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的申請人,以及對政府部門內部或跨部門核查或網上核查無法核實的疑問,可要求申請人提交必要的證明材料,申請人應積極配合。
以下申請人需要在考試前接受在線驗證:
1.通知和承諾制度不適用於辦理相關事項;
2 .未選擇告知承諾制辦理相關事項的;
3.撤回驗收申請;
4.身份信息,學歷,專業等。無法在線驗證或在線驗證失敗。
(2)審查後的現場核查
考試後資格審查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組織。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考試資格標準發布後,通過考試並擬取得資格證書的人員將在考試機構網站上公示10天。
動詞 (verb的縮寫)不誠實行為的處理
1.申請人應當接受並配合考試機構的核查。
打印準考證前,報考人員未按考試機構要求接受驗證的,考試報名無效,不辦理準考證;
考試結束後,報考人員未按考試機構要求接受核查的,暫按“報考條件待核查”處理,不進行成績數據和證書的相關操作。逾期不接受核查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2.報考人員承諾後,在核查或日常監管中發現不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考試報名無效,已繳納費用不予退還;如已取得成績,則本次考試所有科目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成績證書的,資格證書、成績證書無效。
3.申請人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成果證書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令第10號)第十條、第十二條處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31)。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4.建立失信人員黑名單制度。加大失信聯合懲戒力度,強化跨部門聯動響應,完善“壹處失信、處處受限”聯合懲戒機制。對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承諾或提交虛假信息材料的人員,將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進行處理,對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失信者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實施聯合懲戒。失信人員信息視情況向社會公布,並通報當事人所在單位。
六、應用註意事項
(壹)原“壹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不再單獨考試,並入壹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設置級別為“附加專業”,已取得壹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報考人員必須選擇“附加專業”進行報考。
(2)壹級建造師資格考試通過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報名。逾期無法補辦報名的,視為放棄本次申請。
(3)壹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每兩個考試年度為壹個滾動周期),參加四門科目考試(具有統考水平)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科目,參加兩門科目考試(具有免考水平)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科目,方可取得執業資格證書。參加1科目考試(具有附加專業水平)者,須在1考試年度內通過科目,方可取得合格證書。
七、考試說明
(壹)人員應認真閱讀準考證上的《考場規則》,並按相關要求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二)人員參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行為處理規定》(令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31)善意取得,並在審查後對通過技術手段認定為雷同的試卷給予無效處理。
(3)“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 * *含10專業:建築工程、公路工程、鐵路工程、民航機場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與廣播電視工程、采礦工程、機電工程)為主觀題,需要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全國統壹網絡閱卷。參加考試時,人員應註意以下事項:
1.答題前必須認真閱讀《人員須知》(試卷第二封面)和《答題須知》(專用答題卡第壹頁);
2.使用規定的答題工具作答;
3.在專用答題卡指定的區域作答。
建築工程經濟學、建築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建築工程項目管理三科為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
參加考試時,人員攜帶的文具僅限於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擦、尺子和帶無聲文字編輯功能的計算器。考場內備有草稿紙,供考生考試後使用和取回。嚴禁攜帶通訊工具、電子產品(如手機、電子手環、電子表、電子存儲和記憶錄放設備或具有發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等。)和與考試內容有關的材料帶入考場座位。已帶入考場者,應關閉(關閉報警)並與其他物品壹起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帶到座位上。
八、考試大綱
考試大綱以壹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大綱(2018版)為準。考試大綱已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註冊中心網站2018公布。
九。聯系信息
福建省建造師資格註冊中心聯系地址:福州市倉山區汀州路6號金山寫字樓217室;聯系電話:0591-38161636-2。網上報名技術支持電話:0531-66680723。
附:1。各區市註冊審核部門聯系方式
2.從事建設項目的施工管理。
福建省建設史鷙業資格考試管理委員會
2023年7月1
原文鏈接:/hygl/fjszyzgzczx/zgks/ksxx/202107/t 20210705 _ 5640831 . 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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