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妳沒有合法婚姻,另壹個女人不是小三。
他不可能從妳那裏拿到結婚證,那他就不能娶別的女人。
妳最好離開他,找別人結婚。有能力養孩子就自己養,找他要撫養費。
如果妳不能支持或者放棄,就把孩子給他。
我不知道妳什麽時候和他住在壹起。我國《婚姻法》自1994以來不存在事實婚姻這壹說。
妳們是同居,不受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