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438+2005年9月去河北廊坊大學城度假,看到廊坊華宇城售樓處進去咨詢。售樓處給我指派了壹名置業顧問,她熱情地向我介紹了該樓盤出色的地理位置、戶型和價格,尤其是價格,因為她給我報的價格是5500-6000,這讓我覺得我終於可以付得起首付了(特意給我發了短信)。他還要求我支付65,438+00,000元的排隊號碼費用,說現在排隊號碼費用可以隨時退還,並且您還可以享受200元/平方米的價格優惠(沒有寫,後來證明所有優惠都是假的,所以當我最終與他們溝通時,我要求任何承諾都必須以書面形式給我,但也正是因為如此,他們後來強迫我退還房間,並說我違約)。銷售幫我算了筆賬,100平米,按均價6000算首付才18萬。我覺得我的存款加上向父母借錢應該夠了。
首次付款和首次優惠政策:
回來後我在網上撥打了10,000元的號碼給我的顧問,拿到了號碼單和收據“團購費”,顧問記錄我的購房意向是103平方米,10-15層。顧問告訴我周末可以選房買房,並讓我準備好收入證明、戶口本等買房材料。
第壹次漲價和第二次優惠政策:
幾天後,顧問告訴我壹個政策:如果妳支付4萬的電商費用(首付增加4萬),可以享受6萬分期付款的優惠,並問我要不要。我想了想,首付加四萬不夠,電商費就不要了。但是,顧問後來給我打電話告訴我:我問了領導,這個電商費必須要交,光免這個折扣是不夠的,也是為了幫我省錢,可以分期少交。和父母商量後,我決定再借幾萬湊足22萬。我問顧問這次買壹套102平米的房子應該夠了。顧問高興地答應了我,並答應帶我去銀行辦理手續。
第壹次選擇房子:
周末(9月13日)我拿著21000元和準備好的貸款材料去廊坊華宇城售樓處交首付買房。然而,結果讓我大吃壹驚。在壹個嘈雜的房間裏等待時,我們數百人排隊挑選房間。顧問告訴我,因為今天人太多,我無法辦理“交首付和簽合同”的手續,但可以先交定金。我想既然來了,就跟著大家走吧。輪到我選房子的房間時,我選的房子已經被別人挑走了,沒有均價6000的房子。我喜歡的100平米的房子已經買不起了(首付已經超過22萬)!我只好選了旁邊壹套92平米的房子。
第二次繳費,第三次優惠政策:
選好房子後,我排隊交了5萬元定金(顧問告訴我交5萬元定金可以享受200元/平方米的內部認購價),並排隊簽約。完成這些後,我發現我只有1張房子的存款收據,雖然我簽署了協議。但這根本不是那種壹式兩份的協議。我沒拿到協議。我也回去找顧問要協議,顧問說就這些。
第二次漲價,我第壹次知道實際價格:
業務員讓我回去等她短信把價格明細發給我,通知時告訴我付首付。那天我沒發。我以為她累了,所以沒有催。幾天後我把細節發給了我。雖然我支付定金時感覺很糟糕,但實際價格實際上讓我大吃壹驚。我發現顧問所說的“交4萬到6萬”的所謂優惠並不存在。這個折扣實際上是在前所未聞的7000多元單價的基礎上降低的。換句話說,我想要額外的4萬元和首付。而且首付已經到了22.27萬。他們之前承諾的所有報價都是假的!
第三次漲價!
在我準備付首付的時候。顧問告訴我,我必須購買他們20平方米的新地下室,首付3萬元。我不得不。我付不起差不多26萬的首付。這時顧問說我上次簽的協議(我連復印件都沒拿到的定金協議)規定我7天內不付首付就違約。房子不是我的,定金不退,初始654.38+00,000排隊費不退!但是我可以推遲借錢。拒絕簽訂正式合同經過之前的溝通,我認為顧問在廊坊華宇城售樓處做出的任何口頭承諾都沒有意義。所以我要求看書面的“正規網上商品房買賣合同”,卻被告知看不到合同,只有付了首付才能簽非正式合同。這時,我參考其他房地產公司的合同,詢問了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證號。顧問說證書正在銀行使用,她不知道證書號碼。她就這樣拖著我,直到9月30日他們才承認沒有預售證。不僅如此,他還說我毀約,強行收回我訂的房子,並拒絕退還定金和團購費6萬元。他還說就算我退了也不能全退,還要交出押金收據和小票才能辦理(沒有收據怎麽證明我在這裏交了錢?)。
請問有什麽辦法能把我的6萬元拿回來嗎?我很老實(就是有些人說的膽小),不會吵架。據說我可以制造麻煩回來,但我不知道如何制造麻煩。第壹次買房,基本上被忽悠瘸了。我只知道榮盛廊坊華宇城提供的這個顧問和她自己的上級,但我找不到任何人與他們廊坊分公司的領導溝通。我是北京的上班族。我會去廊坊2-3個小時,只能周末去。我不知道訴訟的經濟成本和時間成本有多高,還有沒有機會拿回來。想請懂法律和房地產的朋友給我支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