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驚心動魄的股市中,我們經常會遇到壹些問題。但有些問題本該避免,卻總是無法避免。前幾天筆者在申請壹個“債務分配”的時候,經歷了三個問題,著實讓人擔心。
個人經歷:8月31日下午,筆者打開賬戶準備交易,突然發現“基金股票”下多了壹行:證券名稱“XX帶債”,證券代碼“XXXXXX”,股票余額“11”,可用余額“11”。所以,暫停委托交易,趕緊查清楚。但是搜索了整個“XX證券網上交易系統”信息欄的所有公告信息,並沒有關於“XX債配”的信息提示。點擊“XX證券網上交易系統”進入上市公司信息,然後看到相關的“最新提示”。
問題:作為長期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投資者,直到債配結束前半小時才知道當天是“債配”申購的日子。原因很多,既有投資者自身的原因(相關媒體應該已經刊登了關於“XX債配”的提示性公告),也有信息提示上的不足。現在媒體這麽多,財經信息讓人目不暇接。普通投資者不可能也沒有必要天天看所有的信息,肯定會有“漏網之魚”。對於個人投資者而言,“相關信息”是他們需要關註的。因此,如何保證“相關投資者”及時、充分地收到“相關信息”,應該是相關方面首先要考慮和努力的。比如增加“關聯投資人”賬戶中“相關信息”的提示時間,是否可以提前幾天在“關聯投資人”的賬戶中顯示類似“XX債配”的信息提示?事實上,很多投資者都是通過賬戶中“資本股”的內容獲得相關信息提示的。
建議:除了投資者自身及時了解相關信息外,有關方面應多管齊下,為投資者尤其是“相關投資者”拓展渠道。除了通過網絡、報紙、交易系統全面及時發布相關信息外,尤其需要加強對“相關投資者”的針對性提示,提前(至少3-5天)在賬戶內采取發送手機短信、電子郵件、給予類似“XX債配”的信息提示等措施,解決因提示不及時而造成的操作延遲等問題。
債務分配方案不夠科學。
個人經驗:突然得知“XX債配”的信息後,筆者迅速查看了“XX債配”的發行方案提示性公告,發現方案不夠科學,顯得有點繁瑣。按照方案規定,本次發行的可轉債將優先分配給除控股股東以外的公司原a股股東,按照每股0.51元可轉債(面值:1000元/張)的比例折算成手,不足1手的部分按照精確算法四舍五入。因此,根據這壹規定,筆者查* * *在登記日收市時持有21100股,計算出可購買的可轉債為1071元,再按照100元/張、1000元/手計算。
問題:“XX債配”等發行方案不止壹種,整體計算過於復雜:需要按照股份數折算可購融資,按照可購融資折算可購數量;以張數為發行單位,以手數為認購單位,這樣的設計顯然不利於普通投資者。因為,在龐大的投資者群體中,個體之間在年齡、知識、經歷、受教育程度等方面存在著很大的差異。有投資者認為這個設計並不復雜,但也有很多投資者覺得這個設計太復雜,難以適應。
建議:盡量簡化債務分配方案的設計。以“XX債配”為例,在可轉債發行規模和原a股股東人數不變的前提下,“每股配售0.51元可轉債,按1000元/手(面值100元/張)折算成手”的發行方案可變更為“65438”。這樣發行結果基本不變,投資者的計算和操作卻變得異常簡單。至於發行方案變更後最終總發行量可能不是整數的問題,可以由承銷團承銷解決。
交易系統需要改進。
個人經驗:在最終計算出可“配置”的債券數量後,筆者迅速賣出賬戶中的部分股票,賺錢認購。本來不想的,但是麻煩又來了。不知道是XX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的問題還是交易所系統本身的原因,但是認購時的實際操作與傳統的操作方式和系統提示大相徑庭,讓人頗為不解。
問題:表現在兩個方面。壹是系統顯示的進價和對應的計量單位與實際操作不符。筆者壹開始按照買入股票的方法操作(賬戶可用資金38466元),輸入證券代碼、證券名稱(自動顯示)、買入價格(100,自動顯示)和可買入股數(300,自動顯示),然後輸入買入數量110。結果不成功。我仔細檢查了壹下,發現填寫的內容沒有錯誤,只好打電話給證券公司,得到的答復是“數量是11,是交易所規定的,手算的。”妳說的就更混亂了。既然計量單位是手,妳應該輸入11,那麽系統自動顯示的買入價格就不應該是100,而是1000,可以買入的股數就不應該是110,也不應該是300,而應該是。
第二,明明是購買,但只有委托才能完成交易。筆者接到咨詢後,立即按照證券公司工作人員的提示重新操作,將買入數量改為11(手),其他內容不變。不料系統再次提示“該類證券禁止買賣。”無奈,只好再次咨詢證券公司。工作人員問:“妳是買還是賣?”我說,當然是我請客。服務員說:“賣了試試。”於是,筆者按照賣股票的方式重新操作。當系統顯示賣價100,可用余額11時,輸入賣出數量11,完成交易。但系統顯示的信息還是讓筆者很困惑:明明是購買,卻只能在賣出狀態下完成交易。很明顯,價格自動顯示為100,但需要輸入11(手單位)。還有,當天的交易顯示為:買入,數量11,扣款11000,但均價顯示100,金額顯示1100,與實際扣款相差10倍。而且認購完成扣款後,賬戶裏既沒有“XX可轉債”余額,也沒有扣款,感覺投資者支付的認購款“不翼而飛”。
建議:查漏補缺,盡快解決交易系統存在的問題。無論問題出在證券公司交易系統還是交易所系統,有關部門都要進壹步加強交易系統的軟件測試和潛在風險排查,采取措施將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預防和避免證券交易事故和糾紛的發生,確保證券交易安全和投資交易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