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系統定期推送:社保經辦機構從每月7日起定期向稅務機關推送全市參保單位的社保繳費單據。
2.人員主動推送:用人單位可以選擇主動推送自己的繳費單據給稅務部門。賬戶可以很快收到。選擇“人事主動推送”後,相關信息會立即傳輸到稅務部門,用人單位可以及時進行線上或線下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