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險公司從不主動理賠,除非報案。申請賠償壹直是受益人的權利,而不是保險公司的義務。而且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報案的期限,壽險為5年,其他險種為2年,超時保險公司可以拒賠。
2.被保險人可以在不告訴任何人,也不寫緊急聯系人的情況下購買保險。壹旦被保險人身故,保險就會被切斷,導致保險公司催繳。
提醒通常通過短信或電話進行。如果還是聯系不上,就聯系緊急聯系人,或者保險經紀人按照保險公司的規定,通過平郵的方式發送續保通知。如果親友在申報期限內發現此續保通知,並申請復效,那麽保單將恢復正常。
有網友評論說,國內保險公司不賠的有兩種:“這個不賠”和“那個不賠”。在他們眼裏,只要買壹份180元的保險,不管怎麽樣,保險公司都是賠錢的,否則就是騙子。
這些網友要冷靜壹點,學點保險常識。至於“這個不付錢”和“那個不付錢”,都不存在。車險是剛性需求。大家都保過了,大部分都虧了。個別案件因為保險公司和客戶的原因理賠比較難,但相對來說,也是少數。
雖然保險沒有我們希望的那麽完美,無論現在還是將來,總會有不足之處,但是當意外或疾病意外發生的那壹天,保險是幫助我們走出困境的最現實、最科學的工具。
還是要多說壹句,不要以為買保險就行了。我們必須做好幾件事:
1.保險合同中的緊急聯系人必須是書面的,包括親屬、朋友、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即使買了保險後妳也不告訴他們任何壹個人。如果妳想做壹件好事,至少讓它完成。被保險人或受益人並不知道保單的存在,最終漏報而失效。買這個保單有什麽用?
2.把家人或朋友的緊急聯系人的聯系電話或保險經紀人的聯系電話放在妳的錢包或口袋裏。還寫了妳的名字,血型,出生日期,過敏藥物。
其實很多及時施救的故事不為人知,但是會接受壹些猜測。對保險公司真的不公平。如果妳擔心類似的情況,最好在死前做好計劃。買保險告訴家人也不是壞事。誰也不想出事,但我們必須時刻防範,妳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