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有人通知妳去報到,妳被選中了;如果沒有人通知妳,妳就沒有被選中。或者問當地武裝部。
2.原則上,應征入伍的青年體檢合格,政審合格後,武裝部(現在叫兵役局)會給妳發入伍通知書,但是這個東西很多地方方便,我直接給妳打電話。
3.通知會夾在妳的檔案裏,妳自己看不到。打聽武裝力量是徒勞的。這些人這幾天比較忙,征兵比較敏感,就不單獨給妳詢價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第十三條國家實行兵役登記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壹日以前,年滿十八周歲的男性公民,應當按照縣、自治縣、市、市轄區兵役機關的安排,在當年六月三十日前進行兵役登記。經兵役登記初審合格的,稱為應征公民。
第十四條在征兵期間,應征公民應當按照縣、自治縣、市、市轄區兵役機關的通知,按時到指定的體格檢查站進行體格檢查。符合服現役條件的公民,經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批準,應當被征集服現役。
第十五條在征兵期間,被征集服現役的公民和被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招收或者錄用的公民,應當優先履行兵役義務;有關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服從國防和軍隊建設的需要,支持征兵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