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補植的目的
科學、規範、安全、有序地補種百白破疫苗,可降低百日咳、破傷風風險,有效保護兒童健康。
二、補植對象
接種過武漢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公司生產的批號為201607050-2的百白破疫苗的兒童。
三、補種原則
(壹)依法、科學規範。按照《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預防接種規範》( 2016版)和《預防接種工作通知》的要求,科學規範地開展了百白破疫苗的接種工作。
(二)知情自願,無償補種。按照知情、自願、免費的原則,對兒童有序開展百白破疫苗的接種工作。
(三)屬地管理,由原接種單位補種。補種工作原則上由兒童原接種單位負責。
第四,補種藥劑的次數和時間間隔
原則上,接種過幾劑不合格百白破疫苗的兒童,應相應補種幾劑合格百白破疫苗。
應統籌考慮補充疫苗可能引起的不良反應和非補充疫苗引起疾病(百日咳)的風險。5歲以下兒童百白破疫苗累計劑量(含不合格劑量)應≤5劑。詳情如下:
(1)接種過基礎免疫不合格疫苗的兒童(劑量1、2、3)
1.在基礎免疫中僅接受過1劑次不合格疫苗且未完成加強免疫(第4劑次)的兒童。基礎免疫(前三劑,含不合格疫苗劑量)完成後,補打1劑次,基礎免疫第二劑次與第三劑次間隔≥6個月,加強免疫第二劑次與第二劑次間隔≥12個月。
2.基礎免疫中僅接種過1劑次不合格疫苗並完成加強免疫(第4劑次)的兒童。補充1劑量,補充劑量與加強劑量間隔≥12個月。
3.已接種基礎免疫中任意2劑或3劑不合格疫苗且未完成加強免疫(第4劑)的兒童。基礎免疫(前三劑,包括不合格疫苗劑量)完成後,補種兩劑。基礎免疫第二針與第三針間隔≥6個月,第二針與第二針間隔≥ 1個月。原來的加強劑量不再接種。
4.接種過基礎免疫中任意2劑或3劑不合格疫苗,並已完成補充免疫(第4劑)的兒童。補充1劑量,補充劑量與加強劑量間隔≥12個月。
(二)對接種過不合格疫苗的兒童加強免疫(第四劑)。
對接種過不合格疫苗的兒童加強免疫,補種1劑。補充接種與加強免疫間隔≥12個月。
(3)與其他疫苗接種的時間間隔
為避免接種疑似異常反應後復雜的調查處理,補種疫苗不得與其他疫苗同時接種,補種疫苗與其他疫苗間隔時間≥14天。
加強免疫力的百白破疫苗
根據《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免疫程序和兒童用說明》(2016版)的要求,上述兒童需在6歲時使用百白破疫苗加強免疫,劑量為1。
動詞 (verb的縮寫)用於補種的疫苗
補種用的百白破疫苗由省疾控中心統壹調配。市、縣級疾控中心和接種單位按照《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和《疫苗儲存運輸管理條例(2017版)》要求,做好疫苗儲存、運輸和供應管理工作。
六、補植工作實施
(壹)成立專家組,做好聯系和協調工作。
省級技術指導專家組由省疾控中心免疫所相關人員和各市疾控主任、免疫科長組成,積極為疫苗補種提供技術指導。同時,在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的領導下,指定專人與企業對接,確保補種所需的相關資金、疫苗和註射器,確保補種工作順利實施。
(二)開展補植培訓。
省級直接培訓市縣級,縣級培訓各接種單位工作人員。培訓內容包括補種實施方案、補種對象登記內容、知情同意書等。
(三)補植對象的核實和登記
接種單位應當通過查驗本轄區兒童的預防接種證、卡(冊)或者預防接種個案信息,對接種效價不合格疫苗的兒童的姓名、出生日期、接種信息進行核對登記,確定補種對象、劑量和次數。
(四)補植對象通知書
接種單位應當根據百日咳疫苗診斷登記表,利用常規免疫服務(如預約單、電話、短信、微信等)通知兒童監護人。),包括疫苗的名稱、作用、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並做好告知和登記表的記錄。
對通知後未回復、聯系後未接種的,要記錄告知補種對象的情況。
(5)疫苗補種
補種前,接種人員應核實應再次補種兒童的詳細信息,並查看百白破既往接種記錄。同時要詢問孩子的健康狀況,告知補種的情況。具體註意事項如下:
1.屬於接種禁忌的受種者,不再接種百白破疫苗,也不再接種後續劑量的百白破疫苗。
2.如因其他疾病導致種子延誤,待受種者恢復且體溫正常後,視情況補種。
3.謹慎且對受種者健康狀況有懷疑的受種者,應建議其到醫院檢查後再決定是否接種。
4.嚴格規範接種操作。接種後觀察30分鐘。
5.合理安排接種人員和補種時間,確保補種現場管理有序,防止接種差錯。
(6)接種記錄
接種單位應及時在兒童預防接種證卡(簿)/兒童預防接種個案信息系統中記錄/錄入補種對象的接種信息。
七、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的監測和處置
按照《全國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監測方案》的要求,開展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監測。
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應通過國家免疫規劃信息管理系統AEFI監測模塊上報,在“預防接種機構表”選項中選擇“其他”。
對於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疾病控制機構應當協助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妥善處理異常反應的調查、診斷、鑒定和賠償工作。武漢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公司負責對疑似因補充預防接種引起的異常反應進行處置和賠償。
八、輿情監測
關註相關輿情動態,及時分析,明確分工,專人解答群眾疑問。
九。現場指導和評估
根據工作進展情況,適時對基層補植工作進行工作督導、現場指導和評估,促進補植工作有序開展。
X.時間表
7月下旬開始現場接種階段,市級要及時匯總本轄區補種數據,並在補種工作實施後3個月內按月將補種信息上報免疫規劃管理辦公室;3個月後每季度報告補種信息。
補種工作完成後,請將補種工作總結報告報送省級疾控中心和同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
河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本文來源:河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