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違章15天,不處理交通違章,會有滯納金。車主需要在違章後15天內到指定銀行繳納罰款。逾期不處理的,可以依法罰款。當事人對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的罰款沒有異議的,可以當場收繳罰款。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壹百零九條
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壹)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處以罰款數額3%的罰款;
(二)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壹百壹十條執行公務的交通警察認為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應當受到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處罰的,可以先行扣留機動車駕駛證,並在二十四小時內移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理。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接受處理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
二、違規不處理會有什麽後果?
1.超過15天未支付現場賬單的,從15天起,每天產生罰款金額3%的滯納金,直至支付完畢;
2.違章超過3單不處理的,經查證屬實交警會拘留,情節嚴重的會扣車;
3.未辦理現場票的,不能換發、補發、轉讓駕駛證;
4.如果違章不處理,事故,車損等。不會得到車輛保險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