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進壹步加強銀行卡風險管理的通知》(銀發[2016]170號)要求,2017年5月起全面關閉芯片磁條復合卡磁條交易。
第三,有效防範假磁條卡欺詐交易風險。
(壹)使用金融IC卡降低磁條卡交易風險。
壹、自2006年9月1日起,商業銀行新發行的基於人民幣結算賬戶的銀行卡應是符合《中國金融集成電路(IC)卡規範》(JR/T 0025)的金融IC卡,采用通過國家認監委部門認可的機構安全評估的芯片。
二是商業銀行要從交易渠道、刷卡頻率、單筆交易金額、日累計交易金額、交易區域等方面進壹步加強磁條交易的風險控制。對於可以進行的交易,應通過短信、電話和客戶端軟件進行交易確認和風險提示。2017年5月1日起,芯片磁條復合卡磁條交易全面關閉。
三是商業銀行要采取換卡不換號、實時發卡等措施,加快金融ic卡替代現有磁條卡的進度。
擴展數據:
復合卡芯片交易仍然可以使用。
這種既有磁條又有芯片的復合卡從2016年5月起不能再刷卡交易,其芯片交易功能仍可使用,不受影響。
目前市面上流通的銀行卡有三種:只有磁條的純磁條卡,需要信用卡支付;只有芯片的金融IC卡,支付需要插卡或觸摸;磁條芯片復合卡是指既有磁條又有芯片的銀行卡,可以“揮卡”刷卡、插卡、支付。
金華新聞網-磁條芯片復合卡5月起禁用嗎?不要!僅磁條交易功能